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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打官司前,先燒香拜佛吧!>

之前開過一個庭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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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打官司前,先燒香拜佛吧!>

之前開過一個庭,

是一個夜店糾紛𧗠生的案件,

反正就是男女看對眼到廁所裡親熱,

親熱到一半女生吐了,

男生替她善後時被女生朋友看到,

以為是撿屍,就報案勒!

(說實話,如果有心撿屍,應該會扛離現場,

而不會在夜店裡面,誰曉得會不會碰到女方朋友~)



反正人家提告了,

警方也是要移送,地檢署就通知開庭,

開庭前k跟客戶說:

"先開一庭看看檢察官態度吧~"

結果勒,一進去,發現檢察官是女的(不妙),

還是年輕女生(非常不妙)

因為這樣的檢察官

對於疑似性侵案件的被告,通常都不太友善,

甚至是有罪推定,

那律師就要花很大的力氣去說服檢察官,

後來事情發展果然如此~



出來之後,

客戶抱怨檢察官一直ㄉㄧㄤ他,對他有敵意,

客戶父親知道這樣的情況後,非常緊張,

直說:"怎麼會這麼倒楣勒,到底是怎麼分案的?"

k說:"電腦分的"(電腦撿的喔!無話可說勒~)

k又說:"這本來就是運氣運氣,

如果遇到有罪推定的檢察官,

我們就要花很大的力氣去說服他~"



打官司,變數很多

(案件先天情況好不好,有沒有找對律師,

當事人開庭時的應對進退),

其中最大的一個變數,是裁判(檢察官或法官),

這跟裁判公正不公正無關

(基本上我認為檢察官跟法官對被告並沒有惡意,沒有偏頗必要)

而是跟好球帶有關!

堅守無罪推定的檢察官或法官,

好球帶(無罪的認定)比較寬,

律師比較好投進去好球帶

(說服檢察官或法官,這個被告無罪),

嫉惡如仇正義感豐富一點的檢察官或法官,

好球帶比較窄,

特別是碰到疑似性侵這樣(比較為人所不齒)的案件,

好球帶會更窄,

甚至有的檢察官(特別是年輕檢察官),

是到了有罪推定的程度~

那律師要投進好球帶,就要花很大的力氣跟功夫~



所以打官司前,可能還是要求神拜佛一下勒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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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歷:台大法律系(1993~1997) 經歷:遠東紡織股份有限公司法制室 遠東聯合法律事務所 遠拓法律事務所 康德國際法律事務所 現任:宏光展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(獨立執業) 太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顧問 伸展顧問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顧問 雲書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法律顧問 基隆市政府法律諮詢律師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法律諮詢律師 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板橋分會基隆分會審查委員 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板橋分會士林分會基隆分會扶助律師 地址: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00號7樓 (忠孝東路與建國南路口) (捷運蘆洲線忠孝新生站3號出口直走300公尺) 電話:2773-5218 傳真:2773-5208 email:[email protected]
我是寫狀子開庭偶而幹樵一下客戶或被客戶狗幹的klaw律師, 請多指教! 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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